世界无线局域网应用发展联盟章程(中文版)
来源: 世界无线局域网应用发展联盟 | 作者:WAA | 发布时间: 2022-07-18 | 44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第一章 总则 

第一条 本联盟的名称为世界无线局域网应用发展联盟 (英文名称为 World WLAN Application Alliance)。 

第二条 本联盟是由世界各国无线局域网相关的产业链各方,包括技术提供者、生产商、系统集成商、企业用户、科研 院所和专业机构等自愿组成的,专注于推动无线局域网产业发 展的国际性、非营利性、行业性社会团体。

第三条 本联盟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旨在汇聚产 业界力量,促进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流和合作,共建无线局域网 产业生态,牵引和推进无线局域网产业发展。  

第四条 本联盟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 督管理。 

第五条 本联盟的住所设在中国广东省深圳市。


第二章 业务范围 

第六条 本联盟的业务范围: 

(一)开展无线局域网应用场景的需求分析,孵化无线 局域网创新方案; 

(二)开展无线局域网网络标准规范前期的研究工作;

(三)推动无线局域网相关新技术、新标准的应用和创新; 

(四)开展无线局域网测试认证工作; 

(五)开展专业培训,推动相关技术人才的培育和发展; 

(六)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; 

(七)承担联盟会员单位委托的其他事项。


第三章 会员 

第七条 本联盟由单位会员组成。 
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 

(一)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; 

(二)拥护本联盟章程;

(三)在无线局域网领域具备一定的影响力。 

第九条 会员加入联盟的程序是: 

(一)提交加入联盟申请书; 
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 

(三)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 
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 

(一)本联盟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 

(二)参加本联盟的活动; 

(三)获得本联盟服务的优先权; 

(四)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五)自愿加入联盟、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。 
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 

(一)遵守本联盟章程、执行本联盟决议; 

(二)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; 

(三)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; 

(四)按规定交纳联盟会费; 

(五)向本联盟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十二条 会员退出联盟应书面通知本联盟,并交回联盟 会员证。会员如果超过 1 年不交纳会费或从不参加本联盟活动 的,视为自动退出联盟。 
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 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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